第10节
出版社实习,只有孙默自己跑到影楼去实习化妆。毕业之后靠着大学兼职的钱又报了化妆学校系统的学习,之后就来做了剧组化妆师。只不过因为刚开始没什么资历,给群众演员化妆走的是时薪,一天两百块钱,不多不少,勉强糊口。 “你要不搬影视城住呗,你说要是跟组的时候少则十天,多则一两个月,北城的房租也挺贵的,那钱不是白瞎了。” “我住那边习惯了,不过你说的也对,我再看看吧。”孙默把最后一口面塞进嘴里说着。 他何尝不知道自己这么到处跑不如租个便宜房子,但那小房子的东西是自己一点一点置办的,从大学就开始住了,所有的东西都在那,习惯了,甚至孙默曾想过,等有一天攒够了钱,就跟房东说把那房子买下来。 不过,要是搬到朋友家这边,要是天天能吃到这么好吃的早餐,似乎也不赖?每个月节省下来的房租钱,足够自己在这铺子吃上一个月的早餐了。 早上的营业结束,洛樱斥巨资购置的洗碗机和消毒柜已经到了。感谢现代,感谢科技,科技改变生活诚不欺老人家。 虽说现在用水龙头一拧出来就是热水,刷去油污也方便,但不用自己洗真是太好了。 洛樱还记得前世初入御膳房的时候,大冬天里用冰水洗碗,别的小宫女有偷懒的,有使上铜板弄点热水的,她一个人倔强地在那洗,洗的干干净净的。 每次洗完的时候,她只觉得自己没有了知觉,小手是通红通红的,邦邦硬,就像是冬天的冰面一样。 后来被师父看到了,把自己提到身边,找医女给她看了手,再用冷水洗下去,这一双手不禁是要生冻疮,怕都是要废了。后来洛樱再也不用洗碗,但永远都忘不了冬日碗盘浸在冷水中那彻骨的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