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29)
书迷正在阅读:[综漫同人]然而史莱姆又做错了什么、满级大佬在年代文里躺赢、摄政王令朕宠罢不能[穿书]、与霍少闪婚之后甜翻了、穿进男团选秀后(无CP)、生死追缉、小师弟求你清醒一点(穿越)、白月光替身的职业素养、给美惨强男二送温暖[快穿]、被迫对宿敌一往情深[穿书]
所以,幽砚的性子,可能真如里写的那样,做什么皆是想做便做了,有趣就好,不需要多余的缘由。 可有一点,作者确实错了,光凭「有趣」这一个动机,是不够支撑这位任性至极的大反派费心费力搞那么多破事儿出来的。 因为在幽砚看来,洛溟渊根本不够有趣。 亦秋不禁去想,对一个疯批反派而言,何为有趣? 是泼墨玷污无瑕的白?是拽高高在上之人跌入尘埃?又或者,是一点一滴将自傲者所有的骄傲尽数摧折? 1 不管是什么,这一切的前提,似乎在于摧残、毁灭掉一样「好」的东西。 在原文的世界观中,三足金乌乃是天帝帝俊与太阳神女羲和所生独子,千年前许是吃饱了撑的,以神力多造了九个太阳出来,最终犯下大错,断足受贬,沦落人间。 时光转瞬,千年已过,金乌渡劫九世,皆以失败告终。 如今这第十世,便是他最后一次机会。 作者曾经提到过,洛溟渊这个名字,字字带水,是为「太阳沉堕海底深渊,光明没入无边黑暗」之意。 正如幽砚所说,它就像落日,一夕沉堕,便再黯淡无光。 或许一开始,幽砚对他是感兴趣的,可那也仅仅只是一开始。 曾经那个三界之中光芒最盛的羽族,如今早已失去一身神力,陷于这凡俗泥沼之中,任谁都能轻易践踏。 他对幽砚而言,就像一条可怜虫,多看一眼都嫌无趣。 正因如此,幽砚在见到洛溟渊的第一眼,便做出了与原文截然不同的反应。 1 亦秋初步断定,幽砚的整个心路历程,也许可能貌似大概十分简单。